守护成长,远离性侵害——致家长一封信

每益添
编辑于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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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

您们好!

近年来,我国儿童性侵害案件频发。教会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自护能力十分必要。许多时候,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对身边熟人的轻信以及受到侵犯后因所谓的“耻辱感”产生的“沉默”,让许多未成年人意识不到自己受到了侵害,也羞于主动求助。更令人痛心的是,往往是在性侵害发生后,家长和学校才意识到相关教育的重要性。而此时,孩子生理和心理上已经形成了难以恢复的巨大伤害。因此,对于此类现象,在健全完善相关立法、对施害者依法严惩的同时,社会也有必要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常态化,从而防止更多悲剧发生。

据调查,在强奸案中,侵害对象主要是25岁以下的女性,而14岁以下的幼女亦占相当比例,所以教育孩子注意性保护已刻不容缓。如何避免性侵害,为此,提出如下十条忠告:

一、儿童身体的背心裤衩内的隐私部分,包括: 嘴唇、胸部、臀部、腹部、大腿两侧等,别人不能随意触摸;儿童也不能触摸其他人身体的隐私部分。

二、儿童遭受性侵害是指某人触摸了某个儿童身体的隐私部分,也指某人要求儿童触摸他/她的身体的隐私部分。

三、性侵害的施行可以是一个成人、一个青少年、或者一个儿童,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能是一个陌生人也可能是熟人。

四、    孩子外出应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特殊情况需要入住酒店时,孩子应向家长报备情况,向酒店提供家长信息和同行人员信息。

五、    避免孩子单独和陌生人在家里或安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陌生人家。

六、    孩子不要随便接受别人提供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毒品;拒绝他人提供的色情影视录像和书刊图片,预防其图谋不轨。

七、    不轻易把孩子交给除家人以外的人照看,对照看孩子的人充分了解。

八、    无论多忙,都要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变得胆小、爱哭,忽然不喜欢上学,忽然害怕和父母亲热等。

九、把握好与他人交往的尺度,学会拒绝与社会人员的非必要交往,避免早恋行为,切勿因一时感情冲动,种下人生苦果。深刻认识早恋影响学习、影响身心健康、影响人际关系,要将精力放在增长知识见识和促进全面发展上。

十、遭遇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机智应对,警告加害者自己尚未成年或未满14周岁,加害者将承担严重刑事责任。万一受到侵害,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记住侵害者的体貌特征,收集保留证据,及时告诉你信任的人或者拨打110报警。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关乎家庭幸福,预防未成年人遭受各种侵害,是每个父母必须给孩子上的一课,请您一定要注重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澄迈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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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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