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寄语
教育应该既有温情又有温度,就像温暖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勃勃生机;也像涓涓的细流滋润禾苗,茁壮成长。然而,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为人师表,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因此,我们要不忘初心,做有情怀的教师,其温度体现在敬业精神上,温度渗透在关爱学生中,温度彰显榜样示范作用。
勿忘国耻,圆梦中华
2023年12月13日是第十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了让学生牢记历史,勿忘国耻,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国热情,我校以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
上午十点,我校在操场举行了“国家公祭日”主题升旗仪式,活动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国歌毕,全体师生在国旗下静静肃立,深切缅怀,为南京大屠杀死难的同胞默哀1分钟。136班熊佳嘉作了题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国旗下讲话。
各班进行了《勿忘国耻 圆梦中华》主题班会。班会上,各班班主任从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中国军民奋力抗击侵略并取得伟大胜利以及“国家公祭日”设立意义等方面,向学生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说,引导全体学生铭记历史,勿忘国耻。
我校还利用社团课举行了《和平宣言》诗歌朗诵、《和平宣言》硬笔书法比赛、“国家公祭日”主题手抄报等活动。
学生纷纷表示,“学校举行的'国家公祭日'活动让我们对南京大屠杀这一段历史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牢记这段屈辱的历史,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让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强大!”
凝心聚力抓常规
严勤细实促成长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抓实、抓好教学教研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鲊埠回族乡中心校对全乡各中小学校进行了一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中心校业务副校长王治、各中小学校教务主任参与检查工作。在本次检查中我校绝大多数老师备课认真、作业批阅细致,一勾一叉体现着为师者的兢兢业业。
一次检查就是一次促进。本次常规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我校的常规工作,对提高我校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热血”践初心,师者显担当
无偿献血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是“平时我为人人、急时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是用点滴鲜血守护他人生命安全的大爱情怀。12月15日上午,我校校长聂鹏、政教主任龙灿、党员教师陈晶3名青年代表挺身而出踊跃报名,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
在献血现场,大家认真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紧接着,在血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井然有序地配合医护人员完成了查询献血既往史,测量血压、脉搏等常规性检查,抽取血液样本等流程。
校长聂鹏表示:“献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既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又能促进自己身体血液再造,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台上教书育人,台下献血救人,“热血”践初心,师者显担当。每一次挽袖都是善心之举,每一袋血液都是在挽救生命。我校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血活动,用实际行动帮助更多的人,把正能量传递下去。
规划学校发展,创新管理方略
12月7日,“国培计划(2023)”益阳市农村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D0901)在长沙市拉开序幕。本次培训由益阳市教育局主办,中国教师研修网承办。来自益阳市各地区的小学校长、初中校长、幼儿园园长共235人齐聚星城长沙,开启为期7天集中的培训。我校校长聂鹏参培。
此次培训,从理论到跟岗实践,从讨论到成果展示,全面贴合各位校长的工作需求。作为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应具有战略眼光、底线思维、创新能力、开放胸怀、开阔格局,用开拓进取的精神推进教育改革良性发展,用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教育政策落地落实,用勇于创新的魄力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用团结拼搏的动力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忠诚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校长信箱”上线啦~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打造和谐校园,经研究,学校决定即日起正式开通“校长信箱”啦!
“校长信箱”将倾听大家的心声,凝聚众人的智慧,对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问题及投诉全部“接纳”,并将第一时间给予回应。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文明建言,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共同谱写我校发展新篇章。
【投递须知】
1.投递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
2.欢迎各位老师、学生、家长朋友将自己关心和认为急需解决的师德师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生活等问题和改进建议投至“校长邮箱”。
3.投递的信件内容要确保真实可信,切勿诽谤造谣、以偏概全、发泄私愤。
学校办公室定期打开信箱,并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反馈给校长,再由校长、校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人协同办公处理,并及时将事情的处理结果告知您。
我们随时聆听您的声音,听取您的意见,解决您的诉求,接受您的监督。我们承诺:鲊埠中学有态度、有能力、有格局处理好一切问题,做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学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我们信守保护隐私的承诺,努力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结束语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要学会不断超越自己,做有温度的教育,当有情怀的老师,成为践行师德的模范,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花香四溢,硕果累累!
编辑:李 鹂
一审:聂 鹏
二审:蒋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