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是商品,违规窃热也属违法行为。违规窃热行为既影响供热系统的稳定性,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也损害了供热企业及合法用户的利益,要严厉打击窃热行为。
一、哪些属于窃热行为
1.未缴纳热费私自打开供热锁闭阀门供热的。
2.私自从供热单位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
3.私自将采暖热水对外转供。
4.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5.在室内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
6.从供热设施中放出循环水。
7.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8.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扩大用热面积。
二、为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热用户,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供热工作需要广大热用户的理解,更需要大家的配合。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现温馨提示广大热用户:
1.不得擅自扩大供热面积、改变供热设施使用性质及运行方式;
2.不得私放、私用供热管网水等介质;
3.不得私自安装换热器、循环泵等设备;
4.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供热设施及影响供热效果的行为。
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保证供热工作顺利进行,若热用户因上述行为损害其他热用户利益或者供热公司利益,供热公司有权临时停热,并要求热用户赔偿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供热设施的妥善使用和维护与每一位热用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公司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用热进行整治,请大家重视。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竭诚服务,以维护和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保障广大用户的根本利益。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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