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酒驾!江西一设区市5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来源:法治江西
上饶市通报5起党员干部醉驾酒驾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上饶市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醉驾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弋阳县叠山镇政府财经办原主任卢弋华醉驾问题。2023年2月7日,卢弋华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他人碰撞后被查获,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卢弋华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6月,卢弋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德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志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2年10月11日,朱志军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朱志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余干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齐静酒驾问题。2023年1月12日,齐静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齐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横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胡永胜酒驾问题。2023年3月27日,胡永胜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胡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兴市第六小学校长丁文平酒驾问题。2023年1月11日,丁文平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丁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