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传达陵民通【2022】53号文件,《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我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配合做好协助文罗镇政府民政办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工作职责。2022年11月14日上午华北村委会组织村两委干部、各村小组长学习《陵水黎族自治县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试行)》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责任清单(试行)》,及《陵水黎族自治县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2022版)》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2版)》,通过学习并做好制度上墙且进行公示宣传。确保文新村工作服务规范、精细、高效,并提高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做好协助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多元共治的有效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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