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梦,普法亮眼行——龙外(集团)新亚洲学校法制教育讲座

七年级
创建于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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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校园法制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校园氛围,2023年12月15日下午,龙外(集团)新亚洲学校特邀海涵律师事务所的赖伟楠律师走进校园,本次活动由七年级级长张静老师主持。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曾说过,“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越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 对于中学生来说,这个崇高的法则就是法律,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树立法律意识,明晰法律红线,争做新时代美好少年是每一位中学生应当树立和完成的目标。

      活动中,赖伟楠律师给我们解读了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同学们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违法犯罪。

      赖伟楠律师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与传统单调的普法宣讲课堂不同,赖律师以孙悟空为主角,结合《西游记》原著和电影《大话西游》,用生动、活泼的叙事方式让孩子们在欢快的笑声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从法律角度讲解孙悟空强抢定海神针、私放天马、偷蟠桃、大闹蟠桃会、殴打天兵天将、捣毁天庭等神话故事与《刑法》中的抢劫、盗窃、职务犯罪、故意伤害等罪行联系起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

       赖律师向同学们讲解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划分,并结合中学生的年龄及行为特点告知同学们常见的一些违法行为。

      同时,赖律师借用电影《大话西游》里“月光宝盒”的作用,给在不同学校不同身份的主角孙悟空设计了时光穿越的“重新来过”的机会,面对各种越过法律界限的诱惑与危险,他谆谆教诲,细细道来,让课堂上的孩子们跟随着主角喊出倒转时间的咒语“菠萝菠萝蜜”,但现实告诉我们:冲动是魔鬼,一旦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无法后悔,必将为此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

      成为优秀的人需要持之以恒的付出和努力,张静级长从七年级整体表现和未来期望两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鼓励大家要有远大的目标,不断超越自己,同时也要学会尊重和保持善良。她的鼓舞和指导让同学们对未来充满信心,激发了大家更积极地投入到学习和成长中。

     本次活动颁发了以下三项奖项:11月美好少年、12月美好少年、体育科技节最佳风采奖。他们展现出了非凡的才华和品德,以积极的态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为班级荣誉不懈努力。他们的表现令人钦佩,为整个班级树立了榜样。

      在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 ,朱景东主任和程黎犁校长以“抵制有害产品专题教育”为主题进行讲话,明确中学生在学校的行为底线,巩固学生的法律意识,勉励七年级学子们守好红线,不断进步。朱景东主任强调了对有害产品的认识和防范,指出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远离毒品和有害产品。程黎犁校长则强调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鼓励学生在校勤勉学习,学会拒绝不良诱惑。两位领导的讲话为学生树立了正确的人生导向,引导七年级学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崇法则国崇法。在日常行为中要以法律为准、以安全为绳,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准则,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将法治观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

      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以律己。未来,我校将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起更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守护青少年成长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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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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