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枫桥经验”活招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几哎
创建于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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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枫桥经验”活招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展示“中国之治”的一张金名片。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时间彰显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宝,是新时代必须坚持好、发扬好的“金字招牌”。

       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总书记指出:“群防群治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创造的基层治理经验,要结合新的形势推广‘枫桥经验’,并不断总结新鲜经验,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绝大部分纠纷在乡镇以下解决。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更加强调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稳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厚植为民情怀,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化平安建设的智慧和力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枫桥式工作法”融入基层工作治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根基,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贯彻好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智慧,动员全体人民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同心共园中国梦的磅礴伟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不懈动力。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干警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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