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综合实践活动伙伴们,纲要是指导我们开展活动的指南针,大家学习透彻了,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重新研读纲要。
下面就由丽水市秀山小学尤静老师带领我们一起研读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之“教师指导”部分,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思考,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师指导
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而应当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全过程。
在活动准备阶段,教师要充分结合学生经验,为学生提供活动主题选择以及提出问题的机会,引导学生构思选题,鼓励学生提出感兴趣的问题,并及时捕捉活动中学生动态生成的问题,组织学生就问题展开讨论,确立活动目标内容。
要让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方案的制定过程,通过合理的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实施方法和路径选择,对活动可利用的资源及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等,增强活动的计划性,提高学生的活动规划能力。
同时,引导学生对活动方案进行组内及组间讨论,吸纳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完善方案。
在活动实施阶段,教师要创设真实的情境,为学生提供亲身经历与现场体验的机会,让学生经历多样化的活动方式,促进学生积极参与活动过程,在现场考察、设计制作、实验探究、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学习与生活之间的联系。
要加强对学生活动方式与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实践方式。
教师指导重在激励、启迪、点拨、引导,不能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包办代替。
还要指导学生做好活动过程的记录和活动资料的整理。
在活动总结阶段,教师要指导学生选择合适的结果呈现方式,鼓励多种形式的结果呈现与交流,如绘画、摄影、戏剧与表演等,对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促进学生自我反思与表达、同伴交流与对话。
要指导学生学会通过撰写活动报告、反思日志、心得笔记等方式,反思成败得失,提升个体经验,促进知识建构,并根据同伴及教师提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查漏补缺,明确进一步的探究方向,深化主题探究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