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院企联动 确保国有资产不容侵犯

创建于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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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资产保护,维护国有资产权益,12月14日,集团下属台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积极协助区法院高举执行利剑,依法解决福建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及违反租赁合同案件,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据悉,福建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开始承租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坐落于台江区新港里9号新港苑安置房1#楼、2#楼连接体二层房产,期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自2022年8月开始违反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台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及市中院二审判决,责令于2023年4月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空并搬离该房屋。

国家利益不容侵犯,国有资产必须保护。下一步,集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诠释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以开展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集体)房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切实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进一步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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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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