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庄街道新河头村是一个拆迁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在村整体搬迁过程中,村集体权益受到了侵害。2018年6月5日,新河头村村民委员会与本村村民陈某某和王某某签订货币化安置搬迁补充协议书,在拆迁安置款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为推进拆迁进度,新河头村委会用村里账上原有资金先行垫付发给村民,待后续拆迁补贴下发后,归还村里垫付的拆迁安置款。后陈某某和王某某通过其他银行网点私自挂失了存单,并支取存单上的存款,导致村集体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事发后,村集体多次与陈某某和王某某沟通未果,为了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新河头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2023年初,新河头村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经过律师团队的介入,为新河头村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新河头村了解法律程序和相关法规,案件在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庭开庭。
通过法律途径,新河头村的诉求得到了解决,一审案件开庭判决原告新河头村委胜诉,被告需归还重复领取的拆迁补偿款,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被告陈某某和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开庭发布判决,驳回陈某某和王某某不合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通过这次维权行动,新河头村深刻认识到法律在维护村集体权益中的重要性。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更好地保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