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服务水平。近期,我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通知》,进行了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并根据“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因地制宜”等原则,全维度、多方式组织开展了“零钱包兑换及不拒收现金”专项工作。
为规范周边商户的收付行为,进一步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巴州分行萨依巴格路支行组织网点人员对周边重点商户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解是否存在排斥现金收付情况,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动员商户签订《不拒收人民币》承诺书。请商户承诺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利用下班时间走访网点周边商户,特别是商超、文具店,康宁药店等现金使用频繁的商户。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拒收现金违法”标识,讲解人民银行关于治理拒收现金工作的要求,讲明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宣传人民币现金法定地位,讲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拒收现金,否则是违法行为。
并向常来网点办理零钱兑换业务的康宁药店进行“零钱包”活动的介绍,为商户群体和居民提供便捷的金融货币服务,为商户解决零钱兑换难的问题。此次,零钱包服务分为300元和500元两种规格。如300元零钱包内由5张二十元、10张十元、10张五元、50张一元组成;500元零钱包则由10张二十元、20张十元、10张五元、50张一元组成。同时,也可由客户自由组合选择一种或多种票面组成,提升了客户服务满意度。
本次“零钱包兑换及不拒收现金”专项工作取得了到店客户及周边商户的一致认可。通过此次工作,更多商家对人民币现金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认识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未来,巴州分行萨依巴格路支行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积极响应人民银行的号召,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从金融为民理念出发,践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