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关于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畅通人民币现金流通渠道,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提升社会公众对现金服务的满意度。12月13日上午,惠州分行开城支行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厅堂微沙龙、发放宣传折页,走访沿街商铺和辖内社区单位,向民众普及人民币知识,详细讲解人民币管理规定、防伪知识等,提升民众反假意识与能力,提醒广大群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拒收现金。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现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意味着,即便是在电子支付方式普及的当下,使用现金并能顺畅消费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在日常消费中得到充分的保障。
下一步,工行惠州开城支行将继续坚持以人民群众对现金服务的满意为出发点,持续做好整治拒收现金的宣传工作,强化社会公众心目中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