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综合实践活动伙伴们,纲要是指导我们开展活动的指南针,大家学习透彻了,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重新研读纲要。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活动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的活动评价是坚持学生成长导向,通过对学生成长过程的观察、记录、分析,促进学校及教师把握学生的成长规律,了解学生的个性与特长,不断激发学生的潜能,为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
评价的首要功能是让学生及时获得关于学习过程的反馈,改进后续活动。
下面就由莲都外国学校小学的周李芬老师带领我们一起研读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之“活动评价”部分,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思考,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今日领读人:周李芬
学习材料
要坚持评价的方向性、指导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
(一)突出发展导向。
坚持学生成长导向,通过对学生成长过程的观察、记录、分析,促进学校及教师把握学生的成长规律,了解学生的个性与特长,不断激发学生的潜能,为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
要避免评价过程中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现象。
要对学生作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挖掘其背后蕴藏的学生的思想、创意和体验,杜绝对学生的作品随意打分和简单排名等功利主义做法。
(二)做好写实记录
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参与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活动主题、持续时间、所承担的角色、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如活动现场照片、作品、研究报告、实践单位证明等。
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为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提供必要基础。
(三)建立档案袋
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分类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排、汇总、归档,形成每一个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袋,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档案袋是学生自我评价、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也是招生录取中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开展科学评价
原则上每学期末,教师要依据课程目标和档案袋,结合平时对学生活动情况的观察,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分析,写出有关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的评语,引导学生扬长避短,明确努力方向。
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