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落实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的正常使用寿命,使其最大限度的为教育教学服务,在校党支部,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下,12月12日下午,玉树州第五民族高级中学总务处举行了班级财物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学校与各年级主任签署了《玉树州第五民族高级中学班级财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会上,普措江才副校长强调,爱护学校财产,防止校产的流失是全体师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更是班主任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班主任老师要给学生灌输对待学校公共财产就要爱护个人财产一样,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人人爱公物,公物人人爱”的良好习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的正常使用寿命。
12月13日下午在年级主任朱长林老师的组织下,高二年级组与各班主任组签订了《玉树州第五民族高级中学班级财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指出,年级主任和各班班主任是公共财产管理责任人,要自觉履行管理职责,负责保管好学校配置的财产,班级财产管理将纳入年级主任评模和评优等年终考核,同时年级主任联合班主任也应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产,不在课桌凳和墙壁上乱涂乱刻,不随意粘贴物品,不得踩踏、敲打、晃动课桌凳,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学校公共资源。
会上年级主任朱长林老师要求各位班主任老师,临近期末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强调学校校纪校规、班级班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同时强调安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禁止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端正学习态度,要求学生做好合格性考试和期末考试复习工作;更要保护好个人和班级公共财产,一起携手创造美好、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