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称
以中轴线或中心点为基线,在大小,形状和排列上具有同形同量的对应关系。它是通过视觉在心理上达到的一种力的绝对平衡状态,对称基本形式有反射,移动,回旋,扩大等。
空间
空间构成形式是利用透视学中的视点、灭点、视平线等原理所求得的平面上的空间形态。其中包括一点的疏密形成的立体空间、线的变化形成的立体空间、重叠而形成的空间、透视法则形成的空间(以透视法中近大远小、近实远虚等关系来进行表现的)、矛盾空间的构成(错觉空间构成):以变动立体空间形的视点、灭点而构成的不合理空间,“反转空间”是矛盾空间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渐变
渐变构成形式是把基本形体按大小、方向、虚实、色彩等关系进行渐次变化排列的构成形式,渐变包括(形状的渐变,疏密的渐变,虚实的渐变,色彩的渐变)
发射
发射构成形式是以一点或多点为中心,呈向周围发射、扩散等视觉效果,具有较强的动感及节奏感。发射包括(点式发射构成形态,多点式发射构成形态,旋转式发射格)
对比
指的是互为相反的东西,同时设置在一起所产生的现象,使彼此双方的特点更加鲜明而形成的一种构成形式。它是依据自身的大小、疏密、虚实、肌理等对比因素进行构成的。
特异
特异构成形式是在一种较为有规律的形态中进行小部分的变异,以突破某种较为规范的单调的构成形式,特异构成的因素有形状、大小、位置、方向及色彩等,局部变化的比例不能变化过大,否则会影响整体与局部变化的对比效果。
重复
重复构成形式是以一个基本单形为主体在基本格式内重复排列,排列时可作方向、位置变化,具有很强的形式美感。
分割
分割构成是把一个限定的空间,按照一定的方法分割成若干的形态,形成新的整体形态。在艺术造型活动中,分割只是基本手段而不是目的。分割构成是平面构成的基本方法之一,它的目的是获得新的空间,也就是说如何在有效空间里把文字、图形等巧妙地放置,形成一个新的统的整体。
近似
近似构成形式是有相似之处形体之间的构成,寓“变化”于“统一”之中是近似构成的特征,在设计中,一般采用基本形体之间的相加或相减来求得近似的基本形。
密集
密集构成是指比较自由性的构成形式,基本形的密集,须有一定的数量、方向的移动变化,常带有从集中到消失的渐移现象。此外,为了加强密集构成的视觉效果,也可以使基本形之间产生复叠、重叠和透叠等变化,以加强构成中基本形的空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