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分行垣曲支行积极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陈紫萱
编辑于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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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更好地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工作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垣曲工行深入公共服务场所、行政机关、大中型商业场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场所进行整治拒收现金宣传,良好的宣传服务赢得群众连连称赞。

  垣曲支行通过在网点营业厅循环播放整治拒收人民币违法等宣传信息,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等候间隙向客户递送宣传折页,讲解人民币相关知识。同时通过走进周边商户、停车场以及厂企单位内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深入宣传,详细讲解和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关于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宣传人员通过严肃的法律法规和形象的整治案例强调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重要性,对不得拒收人民币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现金支付车费被拒收、商超拒绝使用现金购买商品或公园拒绝使用现金购票等情况,均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消费者可以拨打政府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垣曲支行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向客户派发宣传折页和进行现场宣讲,有效提升了客户群众对现金管理法治要求的了解。该行表示后续将按照人民银行整治拒收现金专项行动方案继续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协助人民银行共建安全、科学和有序的现金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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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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