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卫生、安全管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方便家长朋友们的日常生活,现将半溪幼儿园幼儿在园服药管理制度及规定做如下告知,请家长朋友们配合我园做好幼儿服药工作。
根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幼儿在园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1.幼儿在出现轻微身体不适,经正规医院确诊排除传染性疾病、且无发烧、腹泻等症状,还可以参加园内正常的一日活动的,家长可携带幼儿就诊的病历或诊断证明及正规医院处方药来园,并进行登记。
2.家长所带药品必须有完整的原包装,上面清楚的标明有效期,凡药品标签不清楚或变质过期的药品,幼儿园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园所只接收家长带来的常见病治疗性药物,不接收保健滋补类、维生素类、中草药、没有明确标示的中成药、外用药、预防药及免疫制剂类药品等。
3.所带药品请家长在《园(所)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表上填写清楚日期、孩子姓名、药物名称、服用剂量和时间。家长签名确认后由班级老师统一妥善保管,喂药前由班级老师核对服药人、服药剂量、服药时间等信息,并亲自按时给服药幼儿服用,保健医做好监督和跟盯工作,确保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4.家长所带药品必须在幼儿园统一登记接收,严禁家长将药物放在幼儿书包或衣物内,让幼儿自己服用。班级教师及园所工作人员不得在园内私自接收未在园登记的药品,且不得私自喂药给幼儿。未经登记擅自接收药品或转交或私自给幼儿喂药,由此引起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1.需在园服药的请按以下要求做:
(1)携带幼儿就诊的病历;
(2)正规医院处方药;
(3)家长进行登记。
2.委托喂药要求:家长每天只可带一次的药量,并按量装好。若登记的班级、姓名有误及不清,或有疑问的、家长未签名的,我园概不喂药。
3.家长所带药品必须有完整的原包装,上面清楚的标明有效期,凡药品标签不清楚或变质过期的药品,保健医生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
4.不接收以下药物:保健滋补类、维生素类、中草药、没有明确标示的中成药、外用药、预防药及免疫制剂类药品。
5.幼儿服药家长需到幼儿所在班级处《服药委托书》上写清楚日期、孩子班级、孩子姓名、药物名称和剂型、服用剂量和时间、家长并确认签字。
6.发热或疑似传染病(如腮腺炎、水痘、菌痢、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等)的幼儿不入园,在园出现发热症状时,老师会及时通知家长,请家长务必及时来园带孩子前往正规医院诊治,并让孩子在家多休息,发热幼儿退烧后,必须出示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入园,确诊是传染病患儿,需在家至隔离期满,并出示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经保健医院检查后,才能入园。
以下错误的服药概念您也要需知:
1.果汁服药
用果汁、蜂蜜、牛奶送服药物,或吃药后立即喝果汁或吃水果等,果酸会中和碱性药物,或使药物提前分解,降低药效。
2.喂药加糖
糖能抑制某些药物的药效,干扰矿物质和维生素在肠道的消化吸收。再者,糖能与某些中药中的蛋白质、鞣酸等成分起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
3.剥去溶衣
外包溶衣的药物一般对胃有刺激或易被胃液分解破坏,如剥去溶衣或压碎服用,易产生不良反应。
4.强行灌药
捏着鼻子或在孩子哭闹时强行灌药,易使药物呛入气管,轻则引起呼吸道肺部发炎,重则堵塞呼吸道而造成窒息危险。
5.静睡喂药
孩子的神经系统尚未发育完善,受外来刺激时适应性调整能力差。如果趁其睡眠时喂药,药液突然刺激舌、喉等部位的神经,可反射引起喉部痉挛。
6.服成人药
有些家长会给孩子吃自己服过的觉得有效的药,他们认为只要剂量减半了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医生表示,儿童不是缩小版的成人,他们的肝脏还没发育成熟,对药物的解毒及清除能力不如成人。另外,儿童大脑的血脑屏障功能还没发育完全,不能阻止某些药物对大脑的伤害。因此,不能给儿童随意服用成人的药物,即使减少剂量也不行。
7.服药过量
有的家长急于求成,给儿童服药时擅自加大剂量,这样会引起儿童脏器中毒。如镇痛类药物服用过量,会伤及肝脏(中毒性肝炎)。
8.滥用退烧药
发热是人体必要的保护机制。一般来说,发烧至37.5度,才需要给孩子吃退烧药。有些家长一见孩子发热,就给孩子吃退热药。这样做很容易掩盖症状,使疾病难以诊断。
9.滥用维生素
维生素在儿童的生长发育中确实起着重要作用,但不可盲目地认为多多益善。不少药用维生素有一定的不良作用,甚至毒性反应,尤其是脂溶性维生素,用量过大或过久可能造成体内蓄积而中毒。
10.滥用抗生素
流行病学调查证明,90%以上的上呼吸道感染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的。因此上呼吸道感染用抗生素是不合适的。而且长期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抗生素,会对孩子听神经造成影响,引起眩晕、耳鸣,甚至耳聋;长期使用氯霉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