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法律的本质上是一种规则,是所有人共同接受和遵守的、最核心、最底线的规则。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教育进校园的指示精神,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观念,构建安全和谐平安校园,白竺希望中学2023年12月12日,特邀湘东区检察院同志来校对七年级学生开展“青春与法治同行”法治教育主题讲座。
讲座现场
首先,检察院同志转换以往的威严形象,以和蔼可亲的学姐身份走近孩子们的身边,以通俗亲切的语言讲述了八年内“五进宫”的少年张三的故事,教育学生们违法行为不可取。
接着,检察院同志向学生普及了专门以未成年人为立法对象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四种权利,分别是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是史诗级的法律武器,这部法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进行了分级,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触犯刑法行为这三类。
随后,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检察院同志在法治宣讲活动中,与学生进行不良行为问答,以实际行为告诫学生们远离不良行为。
其次,检察院同志向学生们普及青春期常见的犯罪行为,例如刑事犯罪:盗窃罪,不问自取即为偷,在生活中也不能“勿以恶小而为之”。
随着时间的的流逝,活动现场气氛越发活跃,学生们积极参与情景模拟互动,不能因为“朋友义气”而做出打架斗殴的行为。
随后,检察院同志结合具体案例,和学生们一起化身为小法官,找出其中的违法和不良行为。
接着,检察院同志现场提问学生们:“男女朋友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合法?”学生们的回答非常统一且大声:“不合法!”
检察院同志也向学生们提出了青春期的三点建议:
第一、加强自我管理
第二、明确行为界限
第三、学会管理情绪
最后,检察院同志借用台湾作家龙应台的话寄语学生们:“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结语
抓好学生的法治教育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通过此次法治教育主题讲座活动,切实提高白竺希望中学师生的法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白竺希望中学将继续增强全员法治共育的合力,创新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提升教职工法治教育素养,营造和谐平安的依法治园氛围,为学生们健康幸福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