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现金权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永吉农商行营业部组织了宣传工作。
我行走访企业、大型超市以及周边附近商户,做不拒收现金的宣传,并与商户签订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发放宣传册。
在这次不拒收现金的宣传活动中,我支行向更多的群众宣传了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加强了客户对人民币的了解,使群众能够正确认识人民币。
我行将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相关知识宣传,为人民币流通秩序与环境的稳定和谐作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