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讲组到我区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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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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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安委办统一安排,12月12日,省安委办《意见》宣讲组深入到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宣讲,宣讲会议由地区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赵晓刚主持。

      宣讲会邀请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非煤矿山监察处副处长王伟强同志,宣讲人从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等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具体例子对《意见》七方面24项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贯引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意见》的大学习,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吃透内在要求,把握核心要义,深入检视在基础建设和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意见》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二要强化学以致用,提高矿山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充分运用《意见》的引领作用,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本领来谋划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三要强化责任落实,牢牢守住矿山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细致研判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和“两个行动”工作回头看,确保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全区所有煤矿、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160人参加宣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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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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