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近日大力开展拒收人民币治理宣传活动。
周村支行以网点为宣传阵地,设立咨询台为前来办业务的群众答疑解惑,讲解人民币知识。
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做好活动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网点客服经理向办业务的客户发放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折页,宣讲整治拒收现金业务相关知识,进一步普及人民币现金收付知识。
支行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开展整治拒收现金政策宣导,引导商户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
本次活动大大加深了金融消费者对工商银行的认可度,有效显示了工行的社会形象和责任担当。
周村支行通过人民币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币现金支付执行和监督力量,共同维护良好支付环境,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