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重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督促全党贯彻落实。
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作为乡镇基层党员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工作中带头“走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把上级的政策宣传下去,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切实拓宽便民渠道,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坚持保障人民权益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致性。
党员干部要奋力担当作为。“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只要事关群众利益,哪怕是细枝末节,也需拿出百倍热情。在工作中,我们要把乡村振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国家一系列民生政策,在基层乡镇落地生根,带头真抓实干,奋力担当作为。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视作干事创业的“方向标”,做到群众的需求点在哪里,我们的工作重心就要转移到哪里;群众的期盼在哪里,我们的努力方向就要延伸到哪里。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的期盼摆在前头。对群众的信访诉求认真对待,对群众的困难尽力解决,对群众疑问及时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一件件利民惠民的政策在群众中获得幸福感、满足感。
党员干部要发扬奉献精神。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作为头等大事。作为乡镇基层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从每一天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勇于担负起一切急难险重的任务。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记牢公仆的身份,承担肩上的重任,发扬奉献精神,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心系人民群众,做忠诚的人民服务员,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人民才会坚定不移的跟党走,跟党一起奋斗,共同努力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潭镇人民政府 赖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