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城市文脉,法治护航红色文化

疾风知劲草
创建于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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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闽西苏区孕育了红色法治,成为共和国的“法治摇篮”,武平县作为闽西革命根据地和中央苏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红色法治文化积淀深厚。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县红色法治基因,唱响武平红色法治品牌,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接力“红土地”精神,充分挖掘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弘扬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进一步发挥法治在统筹红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紧紧围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红色法治文化保护意识。

1.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方面认知、解读红色文化遗存认定办法、保护途径、开发利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增强领导干部对红色法治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结合县文化遗存的基本情况、众多红色故事、红色文化产业发展等,宣传教育红色法治文化保护的现实意义,提高干群知晓率和参与率。                

2.充分利用三馆一站(武平县图书馆、武平县文化馆、武平县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利用场所内外显著位置、宣传橱窗、LED显示屏加大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革命旧址点张贴文保法规,普及文物知识,提高民众对革命旧址的保护意识。拓展宣传渠道,借助广播电视台和“文旅武平”“平安武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策划节目,积极开展保护革命旧址的法律法规和革命旧址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革命旧址保护意识,为保护革命旧址营造良好氛围。

3.将《条例》的宣传列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红色文化周、“文化遗产日”、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开展《条例》《文物保护法》等系列专题宣传和巡展活动,提升公众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的认识、认知的深度与广度。扶持民间文艺表演队将红色文化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编成山歌、快板、小品、“船灯”歌等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教育。(龙岩市武平县司法局  兰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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