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温馨提示】银行卡用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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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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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用卡风险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途径收取贸易货款,否则可能会触犯外汇管理条例。

二、请主动核实交易资金来源,不接收陌生账户转账,以确保资金安全,否则资金来源一旦涉诈、涉赌等,可能将会被司法机关冻结、没收、追缴。

三、请合法合规使用本人银行账户,不借用他人银行账户,否则可能会违反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规定,将被信用惩戒。

四、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核查银行卡内可疑资金情況,否则可能会被立案调查或涉及民事诉讼风险。

相关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变相、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9]8号》第九条规定,被信用惩戒人员将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浙商银行温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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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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