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现金权益,江南银行茅麓支行积极部署,通过多种措施、多渠道加强现金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工作。
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20】第18号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现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二)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三)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
(四)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二、现金收付主体规范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二)公共服务机构
(三)交通运输部门
(四)大中型商业几个
(五)小微经济主体
(六)无人销售及网络经营主体
(七)其他
三、现金收付服务主体规范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自助服务机具厂商应执行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优化现金服务。
四、现金凭证生态规范
现金收付经营主体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现金收付相关行为,不得出台与中国人民银行现金收付管理要求相悖的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如遇到明确表示拒收人民币行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请保全证据,有效维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近年来,支付方式的创新虽有利于支付流通环境,但也出现了部分商家拒收人民币的现象,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人民币为国家法定的地位,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对于不会使用手机支付的老年人群体。
茅麓支行以营业网点为宣传主阵地,显著位置摆放有关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宣传折页,打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厅堂“微沙龙”向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及周边社区群众普及人民币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相关政策认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针对餐饮、零售等拒收现金现象较为突出的行业,以支行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走访宣传,向周边商户宣传国家政策,指导填写《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增强现金收付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意识,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帮助更多的商户了解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了解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引导商户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支付结算习惯,让消费者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方式,有效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本支行将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工作与普惠金融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消除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