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依宪法
我国有句古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兴第一实验小学四(3)班家长课堂精彩开讲啦!这次的家长课堂是由胡哲雄爸爸给同学们带来了关于宪法的知识。
国际宪法日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
提起宪法,其实大家都耳熟能详,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权威性自然是不用多说啦!
可能有许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其实宪法和我们的一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就开始保护我们,一直伴随着上学、工作、成家、退休等人生的各个阶段。
节日设立原因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现行宪法,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前置,放到“国家机构”一章之前,凸显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规定国家权力行使的边界,使国家机关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有效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规定全国人大设立专委会,进一步扩展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等,被各界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思想解放最伟大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国开始踏上现代宪法之路、融入现代民主法治潮流的时间界碑。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个日子,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同学们都积极和胡爸爸互动。
宪法法律知多少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
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偷窃,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争做合格好公民
遵守纪律(按时起床、吃饭、睡觉、上课)
尊重他人(分享礼让、排队等待、礼貌待人)
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破坏、乱涂鸦、乱扔垃圾,保护自然资源、不浪费水、电、纸张等资源)
珍惜劳动成果(不浪费粮食、不随地扔垃圾、帮忙打扫卫生)
学会自我保护
1.珍惜生命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 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保护自己的隐私
不随便给陌生人开门、不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
3.防拐卖诈骗
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不随便给人开门,遇到危险要找警察!
4.认识自己
哪些是隐私部位?
内衣裤覆盖的地方。不让他人随意触碰自己的隐私部位,也不随意触碰自己的隐私部位。
如何拨打紧急电话
紧急电话的按钮或者紧急呼叫功能,通常是一个红色的电话图标或者标有“紧急”字样的按钮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报警电话
119
医疗急救报警电话
120
火警报警电话
我们生活在蓝天和阳光下,也生活在法律中。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常与我们相伴。法律保护了我们权利,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利,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