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尺,共护未来

——五指山中学八年级法制教育宣传主题班会

用户2402887
创建于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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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文明平安健康校园育人环境,五指山中学八年级各班开展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主题班会。

什么是法?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简单来说,法就是告诉人们: 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法具有惩罚性。

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人保护法》等等

  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什么是中度不良行为?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歌舞等场所;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十)吸烟、酗酒。

什么是轻度不良行为?

       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

       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相其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

       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争做合格中学生,我们该怎么做?

1.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2.要依法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慎重会见网友;不吸烟、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7.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常言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制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法制观念能影响人、教育人、规范人,促使人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培养良好的道德素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守法,明辨是非曲直、远离违法犯罪。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做守法中学生,共同构建文明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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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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