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孩子,花一般的年龄,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安全,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牵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根据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的《关于2023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提醒》,请各位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家长常态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提醒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人行道、马路上、行进车辆周围追逐玩耍。教育督促孩子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上下学,更不能顺搭陌生人的车辆。家长不驾驶三轮车、四轮车、改装车、摩托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孩子,家长驾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不超载,骑两轮车佩戴安全头盔。
未满12周岁孩子严禁骑自行车出行,未满16周岁孩子严禁骑电动车出行。
教育子女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随意在机动车道上穿行。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车时要先留意周边车辆的动态,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不要突然下车,确保安全后才下车。
二、家长监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
未成年人溺水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河池塘堰库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未成年人做到不私自下河池塘堰库洗澡游泳戏水;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洗澡游泳戏水;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洗澡游泳戏水;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洗澡游泳戏水;不擅自入水施救落水人员,第一时间寻求成年人帮助。
三、家长督促做好森林防火教育
教育提醒孩子严禁在林区玩火用火,严禁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林地游玩,严禁在林区进行烧纸、烧香、点烛、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遇有自发扑救情况要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
教育孩子在发现火情时,要安全逃生避险自救并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2119)。
四、家长陪伴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精神的家园,父母要多陪伴孩子,时刻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主动和孩子交流沟通,在心灵互动中与孩子建立尊重、理解、互信、依恋的亲子关系,让子女在和谐向上的家庭文化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陶冶心理品质。帮助子女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和控制情绪的能力,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道德情操。
教育孩子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五、家长协作做好合力教育
督促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多一分陪伴和关怀,就多一分平安和幸福!让我们春风化雨,静待花开,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幸福的育人环境。
祝您的孩子健康、平安、快乐!
四川省乐至县宝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