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 工作安排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 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临邑师范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崇文校区决定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 ”系列活动。
升旗活动
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本周由嘉禾中队主持升旗仪式,仪式第一项,全体少先队员向伟大的祖国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升国旗,奏国歌。
仪式第二项,唱校歌,让《崇文之歌》响彻校园。
仪式第三项,国旗下演讲。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少先队员法治安全意识,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少年,嘉禾中队的国旗下演讲主题为——守护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仪式第四项,教科室李苗苗主任就法治安全讲话,希望大家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长大以后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晨读“活动
我校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本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教育系统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宪法晨读”活动还进入了每个班的课堂,由各班班主任为孩子们宣讲宪法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校园文化氛围,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法律守护着我们的成长。
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崇文校区通过法治小课堂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引导学生在遵纪守法教育中,懂得从自身做起,向家庭辐射,争做“遵规守纪的阳光少年”。12月8日,一年级二班,一年级十五班全体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了普法小课堂。
任海英、赵杰、高义英、曹宝强几位老师进行了宪法宣传宣讲,引导孩子们:
1、要提高对活动的认识,明确活动意义,努力做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优秀少年。
2、要注意卫生文明,不乱丢废弃物,自觉维护会议室整洁。
3、要注意语言文明,不讲脏话,不大声喧哗。
4、要注意行为文明,不追逐大闹,不损坏公共财物。
5、所有同学必须穿校服。
任海英老师为学生普及了如果被流浪狗咬伤了,应该怎么做。
以小故事为例,文文被小区里林阿姨曾经养过的一只流浪狗咬伤了,爸爸及时带她去打了狂犬疫苗,文文不仅遭了罪还耽误了学习,得知这只狗曾经是林阿姨养过的,爸爸带她去找了林阿姨并协商了赔偿事宜。
任老师还为孩子们普及了“养犬公约”,教导孩子们树立依法文明养犬的理念。
赵杰老师组织了“学法普法涨知识”活动,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例,教育孩子们不要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等。通过讲授“德德小故事”,德德和文文一起过马路去超市,急性子的文文不听德德的劝告闯红灯,结果被汽车擦伤了胳膊。来告诉孩子们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就算路上没有车辆行驶,也不要闯红灯。
高义英老师开展了“野生动物不能养”的活动,普法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文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文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曹宝强老师以“喝酒的爸爸”为主题,通过导入“文文小故事”来为孩子们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孩子们监督爸爸酒后不开车。爱要明是非,知对错,若为了爱而违反法律,对自己、对家庭都是一种伤害。愿大家与安全同行,为安不酒驾、为爱不违法。
宪法伴我成长
宪法伴我们成长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教育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崇文校区通过校园广播播放《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在校园中营造学习宪法、宣传宪法、传唱宪法的浓厚氛围。
并充分利用课前、音乐课及班会时间,各班组织学生学唱、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教育引导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带领孩子们一起做手势舞,帮助孩子们铭记普法要求。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更增强了同学们学法、护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我校将持续加大普法宣讲力度,提高同学们对法律的认知度、知晓率,让法治精神浸润孩子们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