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全镇煤改电用户,(以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数据为准)。
补贴标准:600元/户/采暖季,采暖季结束后,对未使用的补贴资金清算退回财政部门。
补贴原则:补量不补钱。
补贴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补贴发放方式:煤改电用户与供电企业户号匹配上的用户,采暖季前,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600元/户/采暖季)打入供电企业相应账户,供电企业采取“用多少补多少” 的方法,将补贴资金每月发放至煤改电用户电费账户,每月以此类推,用完为止。若补贴资金未使用完,供电企业将剩余部分返回财政部门。
政策解读
1、煤改电客户甲11月电费210元,供电企业11月将补贴资金210元发放至客户电费账户,12月使用200元,供电企业12月将补贴资金200元发放至客户电费账户,甲11-12月不需缴纳电费,1月使用210元,供电企业将190元发放至客户电费账户,甲需缴纳20元电费。
2、煤改电客户乙冬季去城里过冬,11-3月电费为零元,供电企业将600元补贴资金返回财政部门。
3、煤改电客户丙,11-3月电费为200元,供电企业按丙每月使用电费将补贴发放至电费账户,采暖季期间丙不需缴纳电费。采暖季结束,供电企业将400元补贴资金返回财政部门。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我们倡导大家使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取暖,实现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