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我们小区(金都名苑)紧邻胜利路,楼下是百年老街(老立山人都知道,二道街)现在又有了大悦城。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繁华程度,可以说立山区最好的(不包括学区房方面)。
在这样的位置,为什么我们的房子不值钱?(很多方面因素照成)但物业服务方面也有很大原因!
在说说每年我们业主看到的物业公开信息,总说不赚钱(我们占时不考虑它赚不赚钱问题)先看看我们合同本质,它是包干制。顾名思义,就是盈亏自负!这样说应该都明白吧!(你赔钱,你赚钱和我们没有关系)。
理清这样关系就好理解了,它不能说因为不赚钱或赔钱就把服务,维修,下降!减员。
以上是我们和物业的本质合同关系!
我们在看看,街道办事处提供给我们的信息。
金都名苑小区,居民面积是51047.47㎡
金都名苑小区,商业面积是33573.18㎡
以上数据没有提到我们的地下车库面积。
好让我们算一算,我们合同中规定居民物业费每平9毛钱,电梯费每户每月35元。商业物业费每平1.6元。
那我们先计算一下,用街道办事处公开的数据来,居民面积是51047.47*0.9*12=551312.676元。
那我们在计算一下,用街道办事处公开的数据来,商业面积是33573.18*1.6*12=644605.056元。
居民加商业总钱数每年是1195917.732(人民币)元。
这里没有计算居民电梯费,每户每月35元的费用,没有计算地下的费用(隐形收入没有计算)。
我们用数据说话!相信大家都能看明白吧。
我们用物业在法院说话,它收费率在百分之80以上,
我们在用自己眼睛看,物业用了几个保安,几个保洁,(保安超过60岁有没有保安证)。
这里没有提到物业维修人员费用,没有提到电梯维保费用。
我们在回来看,不知道这些年,它到底是赚钱还是不赚钱???????(相信大家看了应该都明白了吧)。
我们在看它物业和我们签的合同,第九章合同终止。 里面的第二十三条(服务期限届满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在结合三戒在群里发布的法院判决,丑殊文辱骂,威胁,阻止他成立业主委员会。
我们在搜索法律条文,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哪天起,前期物业合同问题的司法解释。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都明白了吧!为什么我们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总是这么难!总是让某些人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怎么怎么地。
因为有些人他们不想让业主委员会成立!
一旦成立了对他们没有好处!
一旦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要是为了大家利益做事情,很多之前的丑事会浮出水面。
最后想说一下,给你的小恩小惠,威逼利用,请不要建立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之上,违背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