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几天紧锣密鼓的调研走访中,调研小组不知不觉已经来到基层单位走访的最后一站——正街村村委会。本次访谈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彝族幼子继承习惯制度习惯的认识,同时让我们产生了新的思考。
调研单位
正街村为凉山州普格县普基镇下辖的行政村。正街村村委会全名普格县普基镇正街村村民委员会,位于普格县商圈欣苑路10号。
访谈过程中,小组成员了解到正街村村委会日常工作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访谈对象
本次访谈对象(从左往右)依次为:
①赵主任,汉族;
②莫色组长,彝族,已参加工作十余年;
③拉普组长,彝族,已参加工作一年;
“幼子继承”的现实意义
幼子继承制度习惯在当地彝族人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并且彝族人民十分重视民族传统与家庭和睦,因此幼子继承制度习惯对当地彝族人民已经产生了无形的“约束”,并为大家所自觉遵守,鲜少有纠纷产生。正如莫色组长提到的那样,现在如果强行去改变这一习惯,反而会使情况变得复杂。
“幼子继承”的未来走向
访谈对象的观点
本次访谈中,调研小组询问被访谈者对彝族幼子继承制度习惯未来走向的看法时,莫色组长认为:“还是会保持现在的传统,不会改变。改变了的话,反而会变复杂。”
对于这个问题,大部分访谈对象认为国家法律的继承制度会逐渐替代这一习惯对当地彝族人继承方面的事项产生规范作用;但仍然有一部分访谈对象,如德古调解协会的秘书长以及本次访谈对象之一的莫色组长(包括但不限于这两位)认为这一千百年来的习惯会继续保留下去,并持续发挥作用。
关于“未来走向”的思考
经过几天的走访调研,调研小组发现当下对于一些民事纠纷的调解,国家现行法可能并不比当地的民族习惯实用性更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彝族幼子继承习惯制度的未来走向时不能单从实用主义层面去分析。国家法律除了具备解决矛盾纠纷的功能,其更是社会或国家对真实世界的重新构建,是一种理想性的规范,对大众而言具有示范意义,这是民族习惯所不能替代的。此外,我们还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该民族习惯的适用。当下各民族交融、城市化、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当地彝族人民的思想也随之发生变化,其与传统思想的差异会日益凸显。如果静态地看待彝族幼子继承制度习惯的未来走向问题,是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的。
本次访谈是对单位进行走访的最后一站,小组成员对彝族幼子继承制度习惯的认识与了解已经基本完备;同时,此次访谈内容激发了调研组新的思考,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对课题的深入研究。
不过,调研之旅并未就此结束,为了获得绝对真实可靠的调研资料,调研小组还会开展什么样的调研活动呢?敬请期待下一期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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