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增强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适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履职能力,2023年12月8日,宝丰县政府办组织各乡镇(示范区)、县政府各部门分管法治领导和法治机构负责人及行政执法大队长、司法所所长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行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学习。
培训会由县政府办主任步国旗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永涛作开班讲话,县司法局局长牛志刚传达了《宝丰县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培训会特意邀请省政府办公厅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四级调研员宋要闯和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应敏为大家授课。
刘永涛在上午的开班仪式上强调,一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要注重全面学、系统学,认真领悟新法蕴含的精神内涵,加快知识更新,增强本领,赢得主动。二要前后衔接、增强实效。要主动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新法可能带来的工作转变和挑战,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确保便民为民举措落到实处。三要建章立制、有序推进。要凝聚系统强大合力,形成统一共识,有序推进相关执法文书的修订工作,确保新法落细落实、转换期平稳过渡、新旧法无缝衔接。四要强化宣传、凝聚共识。要统筹全县宣传资源,浓厚宣传氛围,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保障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稳定发挥。
宋要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产生的新变化,紧密结合当前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工作实际,从修法的主要精神、修改要点、实务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解读,同时结合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实例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修订内容,积极适应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出的各项新要求,着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庭长围绕行政执法的原则、行政诉讼的范围、实施程序、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等内容,结合近年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具体事例,与大家分享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针对疑难问题一一剖析并作出解答,让大家对行政诉讼法有深刻认识和了解的同时,也提醒大家在行政执法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标准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同时要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形成工作合力,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宝丰县将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积极适应行政复议法修订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充分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更上新台阶,为推动宝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