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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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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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致常乐镇父老乡亲们: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绿色家园,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民增强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我镇林地面积6万余亩,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人口相对稀少,老龄化现象严重。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所以全镇广大父老相亲一定要注重生活用火细节,杜绝煤球未灭就倒、随意丢弃烟头等行为,提高防灭火意识,以防为主,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做到防火于未“燃”。

二、全域严禁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烧荒点埝、烧秸秆等野外农事用火;禁止户外烧烤、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禁止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和爆破;禁止烧纸、烧香,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三、全面履行防火职责,加强监管监护。各部门、各村要积极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能,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水平,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请各位家属朋友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有力监护,严管一切用火行为。

四、全时应急处置火情,保持高度警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隐患或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常乐镇应急值班电话:0359-3632354,以便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对违反规定引起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常乐镇父老相亲,山火无情人有情,我们要自觉树立人人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意识,争当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者、践行者,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从自身行为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守护好常乐镇绿水青山!

常乐镇党委政府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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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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