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2023年9月1日开展“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点题整治工作以来,以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有关“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点题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开展了如下工作:
1.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2.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级管理制度,并完善台账记录。
3.全县教育系统食堂向建宁县白水农夫公司采购食材,并追溯食品一品一码。每天早晨8点送到我校食堂,由我校食品采购员、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采购监督员共同验收食材进仓。
4.随后,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三明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进行食品加工。
5. 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后,将当餐食品放入带有紫外线消毒的分餐间进行分餐。
6.学生就餐前,安排校级领导陪餐。随后寄餐生排队有序取餐,到指定餐位就餐。
7.就餐结束后,工作人员对餐具进行清洗,放入消毒柜消毒。对食品操作间、学生餐厅每天进行三次打扫,每周五午餐后使用消毒液对食品操作间、学生餐厅进行一次冲洗消毒。
8.我校坚持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9.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安排体检和岗位培训。
10.我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提升。对自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逐个问题整改到位,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同时完善台账资料,做到工作留痕。开学初,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夏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我校用的餐具及食品留样进行了检测,均合格。食品安全“点题整治”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自查及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建宁县教育局多次到我校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校都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同时注意梳理台账资料。
今后我校将长期坚持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做到补缺补漏,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确保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巩固。进一步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的总结提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整治工作的对策措施,确保我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