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7 日,市水务局大气办联合第三督导组、市引汉济渭办对省引汉济渭公司涉鄠邑区、周至县水务局辖区项目的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市生态委办公室移交的 【2023】1393 号移送单问题一并进行核查督办。
督导组督导检查鄠邑辖区省汉济渭二期工程的 3 个施工项目现场。
督导组督导检查周至辖区省引汉济渭 2 期工程的 2 个施工项目现场。
督导组核查督办市生态委办公室【2023】1393 号移送单项目现场。
督导组要求:一是涉及鄠邑区、周至县辖区的省引汉济渭项目要严格按照属地部门管理要求,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于 15 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行业属地管理部门。二是周至县水务局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对收到的移送单认真核查,积极整改,按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