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
1、接待当事人;
2、民事立案审查;
3、审核判决书。
二、王晓晓:
1、填写出庭通知书;
2、填写法警单;
3、准备庭审笔录。
三、赵丹:
1、拟写民事案件审理报告;
2、联系当事人缴纳罚金;
3、拟写刑事判决;
4、拟写故意伤害罪刑附民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
5、与法官交流正当防卫问题
四、梁磊:
1、文书签字;
2、长治中院送达上诉卷宗,刑三庭送达回执。
五、张丽君:
1、整理完善卷宗;
2、装订卷宗5本;
3、卷宗打码;
4、打印卷皮;
5、系统点击归档案件。
六、冯莉莉:
1.处理退费事宜;
2.审核修改裁判文书。
七、张诗雨:
1.完善司法救助案件材料;
2.拟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判决书;
3.查找合同纠纷相关案例。
八、李霓景:
1.整理案件卷宗 补录退费案件信息;
2.电子送达文书 ;
3.印发裁判文书 ;
4.通知案件当事人领取文书。
九、宋一帆:
1、上午:请假;
2、下午:拟写民事判决书。
十、宋少杰:
1、拟写刑事判决书;
2、接待案件当事人。
十一、王雁:
1、系统结案2件;
2、制作审理报告;
3、补录诉讼费;
4、制作移送执行申请、财产判项信息表;
5、填写换押证并盖章;
6、移送执行案件5件。
十二、王健玉:
1、完成庭审任务;
2、制作案件文书;
3、整理完善案卷材料;
4、批注206系统。
十三、张宏武:
1、接待案件当事人,做鉴定询问;
2、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十四、吴琼:
1、完成庭审任务;
2、制作询问笔录一件;
3、整理装订卷宗;
4、领取卷宗、填写应诉、电子送达。
十五、张舒玮:
1、查询诉服数据并签到;
2、装订司法救助卷宗10本;
3、系统录入司法救助案件2件;
4、撰写、校对、修改民事判决书。
十六、倪慧芳:
1、开庭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撰写民事判决书;
3、调解民事案件。
十七、贾小伟:
1、开庭记录庭审笔录;
2、校对文书、系统结案;
3、移送上诉案件。
十八、段增翠:
1.立案系统录入民事案件6件,并进行扫描分案,通知书记员领卷;
2.接待案件当事人,审查立案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整理完善装订案件卷宗;
5.接听当事人电话,回复案件进展。
十九、申秀丽:
1、今日窗口受理民事案件六件,收取诉讼费六件;
2、受理诉前调解案件五件;
3、受理上诉案件三件,收取上诉费二件,开具预交上诉费通知一件;
4、移送上诉卷宗八件;
5、接受异地立案快递二件件;
6、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四人;
7、处置网上立案二件;
8、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二十、陈国彦:
1、受理首次执行案件材料一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2、执行系统录入执行案件四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3、填写执行立案材料四件;
4、查询案件信息;
5、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执行立案需要材料;
6、受理移送罚金案五件。
二十一、丁亚丽:
1、接听电话,回复案件进展;
2、开具诉讼费发票七份;
3、诉服平台查看督办信息及相关指标;
4、编辑上诉案件移送函八份;
5、调解平台录入诉前调解案件二件,登记接收调解案件两件。
二十二、秦瑞:
1、今日接待当事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
2、今日整理统计调解员案件情况;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登记调解员调解案件;
6、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二十三、黄倩: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维修电脑系统;
4、调试视频会议设备。
二十四、王笑:
1、电子签章;
2、文印室打印、复印;
3、收取鉴定报告已发给当事人,公示鉴定案件一件,沟通相关鉴定案件结案情况。
二十五、郭晓霞;
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