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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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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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司法所依托“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12月 7日,大同司法所、大同派出所成功调处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3年11月25日凌晨四点半左右,钟某与郑某在龙华区某酒吧门口被贺某军、贺某春等人殴打,受害人钟某左膝、右膝有擦挫伤痕迹,左颞部有软组织肿胀,受害人郑某左膝、右膝有擦挫伤痕迹,左面部肿胀,右足有擦伤痕迹; 伤者郑某与钟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2023年12月7日大同派出所委托大同司法所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贺某军与贺某春于2023年12月7日共向郑某与钟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一共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郑某与钟某对贺某军与贺某春表示谅解;3、郑某与钟某收到被上述款项后,不得就本案再向贺某军与贺某春追索任何费用,不再追究上述一切法律及民事经济责任;4、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此,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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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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