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7日伊川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28号)文件,认真组织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召开2022年度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部署会。
会上价采股负责人韦朝阳同志宣读《伊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医疗机构相关考核实施细则。
会上聘请药学信息专家对县城内所有定点医疗2022年年度药品和耗材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得分计算公式进行全面解读。
最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彭涛同志就2022年度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管理,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政策的顺利执行。2.县域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省局下发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数据一致、准确无误。对核对出的异议或不实数据要形成专项报告,说明情况,及时上报县医保局处理。3.考核组要统筹安排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向市医保局报送考核结果和资金结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