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不忘初心感党恩 资助政策暖人心—化隆县谢家滩乡中心学校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补助范围和对象:全省县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西宁市、海东市城镇非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学前一年资助政策,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市、海东市农牧区、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包含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下发的所有贫困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实行学前三年资助政策。
2.补助标准:西宁市、海东市城镇非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学前一年资助政策,年生均补助800元,对于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农牧区、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实行学前三年资助政策,年生均补助12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补助范围和对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
2.补助标准:年生均西宁市、海东市各县补助标准为小学1100元、初中135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补助范围和对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2.补助标准: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提供助学金(按照在校生人数30%的比例下达资金),可分档发放。
2.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标准每生每年为400元,并按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补助教科书经费。贫困家庭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材
对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全部在校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并对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400元标准免费提供教材。同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现行免学费基础上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200元。
2.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总数的20%)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助学金,标准为生均每年2000元,可分档发放。
3.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对象为在全国防止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子女接受国内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或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不含2023年毕业生,就读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及通过成人自学考试入学的学生)。
二、补助条件
补助对象享受补助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二)子女接受国内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教育。
三、补助标准
本科生每生每年补助6000元;高职(大专)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中职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预科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
四、申报审核
(一)申报方式。学生本人通过“雨露信易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料。一是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二是2023年在读学生、新入校学生,均要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无学信网学籍证明的,根据学籍证明模板填报相关信息,并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提交。
(三)审核流程。申报期内实行随报随审,审核程序为学生提交申请—村级身份资格上报—乡级身份资格初审—县级身份资格审核—县级学籍审核—村级公示上报—乡级公示初审—县级公示审核—资金划拨。
(四)公示公告。申报期内每周进行一次公示,对本周内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应补尽补全覆盖。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应补尽补全覆盖。所有补助对象的资助时间均为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中职或高职(大专)学生毕业后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借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含)周岁以上,60(含)周岁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为多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6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学年,具体额度以学生所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确定,不能多贷,否则会取消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利息吗?利率如何确定?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支付,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算。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且每年根据最新基准率调整一次。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时间?
还款方式
①学生自行在网上通过支付宝账号还款。
②学生本人或可委托家长、朋友持银联卡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款。
还款期限
自毕业后十年内还清利息加本金。
责编:刘富善
审核:马海勇
供稿: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