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助力他们的成长、成才,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愿望。九年义务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为确保每位孩子都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此致信。
一、《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作为家长必须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二、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参加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的生活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子女的思想动向,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减少未成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的想法。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思想动员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
三、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家长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每位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携手引领他们走向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