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食责险功能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什么是“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因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非因被保险人故意违法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受害人或其他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①投保食品存在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及天然毒素污染;
②投保食品存在农药、兽药污染;
③投保食品存在超量、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者非食物用添加物;
④投保食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
⑤投保食品导致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传染病;
⑥投保食品遭第三人恶意投毒;
⑦投保食品存在其他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2、因火灾和爆炸;设施维修、维护不当;场所缺陷;被保险人的过失等原因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问题食品鉴定费用、受害人健康检查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