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国家宪法日是每年12月4日,在这一天,我们纪念的是国家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宪法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纪念日。故此多宝乡中学于12月5日早上升旗仪式结束后,在国旗下举行宪法晨读活动。

由我校政教处赵春生副主任宣布活动开始。

国家宪法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56年12月4日,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全民普选通过的宪法,标志着新中国政治制度的确立。2001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发表了题为《追求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的讲话,正式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为此设立了庆祝活动。

由八一班李紫珊同学带领全校所有师生一起朗读宪法的内容,一起感受这庄严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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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内容朗读完毕后,我校许华峰书记总结本次活动的意义,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我们应该思考宪法给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关注宪法的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国家事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应该珍视宪法,守护宪法,共同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在于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的实施和发展。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标准,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通过庆祝国家宪法日,可以加强全社会对宪法的认识和尊重,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

编辑:段玲

初审:赵小安

审定:许华峰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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