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浩特蒙古族幼儿园-《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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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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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家长、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新浩特蒙古族幼儿园2023年12月6日下午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家园共育活动。活动中邀请到李凤龙警官,交通管理大队宣传中队警察聂晓龙同志,交通管理大队党建政工室警员郭伟浩同志等三人来指导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主持海日汗老师

李凤龙—从警41年,任职过多地派出所所长,现从事交警大队宣传工作。

聂晓龙—交通管理大队宣传中队警察

郭伟浩—交通管理大队党建政工室警员

活动现场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李凤龙警官现场解说和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和向幼儿提问互动等形式向幼儿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交通常识等。

07:40

聂晓龙还现场带领小朋友们学习交通指挥手势,使孩子们更深刻理解交警手势的含义,充分带动孩子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为文明安全出行打下了基础。

李凤龙警官给家长详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轮电动车违规载人的危害性、发生事故的法律规定及处理方式、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驾乘电动车及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性;告诫家长要引导孩子们不要随意横穿马路、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远离大货车盲区。同时,通过讲解身边事故案例,详细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及后果,让各位家长更直观的了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为了让幼儿对交通安全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安排了一次交通安全演练。

本次活动加深了我园幼儿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写稿:巴达玛

初审:斯琴格日乐

终审:朝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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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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