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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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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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18年至2020年,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厉惩处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成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自2021年开始,党中央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全力实现长治长效。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它将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和成功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成型入轨。

  在此,我们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同时一如既往的积极行动,注意发现身边隐匿的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有关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途径和方式:

遵义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1-28687170 

举报信箱:遵义市新蒲新区建投大厦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A区市市委政法委(遵义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563000  

电子邮箱:zysshcebgs@163.com 


遵义市纪委、市监委: 

举报电话:0851-12388 

举报信箱:遵义市新蒲新区建投大厦2号楼遵义市纪委信访室 

邮编:563000 


遵义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851-110 

举报信箱: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4号遵义市公安局新大楼4楼420室

邮编: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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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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