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路街道西交通巷社区开展宪法宣讲活动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12月4日我国第十个宪法宣传日暨现行宪法发布四十一周年纪念日,胜利路街道西交通巷社区“石榴籽”团支部联合新疆驻青工作组、城西公安分局“石榴籽”工作站、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司法所组织30余名新疆籍流动人员开展了以“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2·4与‘宪’同行”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宪法是每一个中国公民保护自己的武器,也是每一个公民需要履行的职责,宣讲中,首先由城西公安分局“石榴籽”工作站站长叶发录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讲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接着由新疆驻青工作组党委副书记托合提·艾买提与工作组干部玉苏浦江·艾则兹用维语为大家讲解了《宪法》在生活的地位、作用、目的意义以及国家根本制度和任务,精准传递了我国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阐明了宪法在我国国家法律中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权威,并紧紧围绕现行宪法的具体内容,条理清晰的讲解了宪法对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让大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还将民族政策与宪法知识相结合,极大的调动了大家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在知法懂法的同时,共同维护民族团结。“以前总觉得宪法遥不可及,但是通过参加这次宣讲活动,我觉得宪法一直默默陪伴保护着我们,今后我要加强学习宪法,增强法律意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海比尔·艾西丁说道。
通过此次活动,让新疆籍流动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和维护宪法进而运用宪法的法治思维,促进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族居民群众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下一步,社区将进一步利用辖区资源,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法规宣讲方法,努力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巩固民族团结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