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校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海口市海甸小学开展了“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
国旗下讲话
三(1)班的林芳楼同学以《宪法在我心》为题在国旗下进行演讲。
宪法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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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
班队会上,各班主任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意义和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五次修订。2001年12月4日为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宪法宣传日。
宪法教育课堂
王鹏校长的宪法教育课堂,号召同学们,让法治意识在心中生根发芽,立刻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引导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及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性,使学生们再次深刻认识到法制安全的重要性及明确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对自身健康成长的意义。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我校学生对国家的根本大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法治素养,使学生们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图片:各班班主任
编辑:沈碧柔
审核:云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