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身边  牢记在心间——南昌中学宪法普法活动

南昌中学
创建于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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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当代学生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文明人,南昌中学紧密围绕“宪法是国之根本法”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活动一:12月份第一个星期的每天早上,南昌中学德育处组织同学们进行了晨读宪法的活动。同学们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书及PPT,用朗朗的晨读声读出了对宪法的理解,心中自然而然也树立了法律意识,迎接12月4日又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活动二:12月5日上午,和平区人民法院由成法官以及法官助理郑晓晨到南昌中学给七年级同学们做了关于“学宪法,讲宪法”的讲座。由法官列举了一系列身边的典型事例,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事例,为七年级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由法官从“宪法的特征、宪法的历史、宪法的内容”三方面对宪法进行了阐述:首先宪法的特征和地位是根本大法,是其他一般法的立法依据,法律效力高于其他一般的法;其次宪法通过四次修订逐步完善,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到1975年再到1978年再到1982年,即1982年修订版为现行宪法;最后由法官简单介绍了宪法的内容。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懂得了:除了要学法、懂法,做到远离违法、犯罪,还要在学法中懂得如何拒绝不良诱惑,学会保护自己。讲座最后由法官向同学们提出了希望:希望同学们能成为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人。同学们表达了对由法官的钦佩和喜爱之情,与由法官共同合影留念,并向由法官求取签名,以激励自己向榜样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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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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