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2月4日
【地点】各班教室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主题】全国法治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
为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2023年12月4日,海口市桂林洋中心小学利用班会时间开展了法治宣传暨国家宪法日宣传班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解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我们从小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法制意识加强了,我们才能更好地用法律保护自己。班会上,班主任们通过法制教育宣传、宪法晨读等形式,让孩子们在活动中了解了宪法的细则,强化了法治意识,充分感受到了宪法的尊严。
各班法制宣传
一、二年级
三、四年级
五、六年级
了解完相关法律知识后,各班组织学生进行了宪法晨读活动,时刻提醒学生要牢记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要求,树立法制观念。
此次活动培养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让每一位学生自觉争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小公民。
图片来源:各班班主任
图文编辑:赵 瑞
审 核:周亚环
签 发:符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