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琳同志2017年担任湾甸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湾甸子派出所调解员,2019年7月后在湾甸子司法所担任专职调解员工作至今。在几年的工作当中,朱琳同志始终践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雷锋精神,秉承着公平、公正、依法、依情的调解理念,从婚姻家庭到土地山林承包,从相邻关系到环境污染,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让怒气变和气、化干戈为玉帛。几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扎根基层爱调解,为民解忧促和谐。“你只有爱干这件事,才能把这件事做好。”是朱琳对雷锋精神在工作中的理解。在很多人眼中,调解工作就是一项跑断腿、磨破嘴的苦差事,但在朱琳看来,只要是为群众服务,多跑点腿、多磨点嘴,算不了什么。她秉公为民、办事公道,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工作态度,多年来为湾甸子镇群众解决了一件又一件的矛盾纠纷,村委会和老百姓对她的工作很认可、很信任,她总能接到村干部和老百姓申请调解的电话。
2023年6月湾甸子镇湾甸子村干部张某与村民王某发生纠纷。起因是多年前王某在村小组免费借了一块土地使用,当时村小组表示可以免费给王某使用,但是村小组要收回土地的时候,王某要无条件返还。6月份时张某代表村小组向王某索要当年借给王某的土地,并准备租赁出去,王某听后不仅不返还,反而还理直气壮的骂人,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村委会只能申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调解。在了解情况后,朱琳要求张某提供本组的土地台账及土地确权图,随后找到王某开展调解,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眼看矛盾即将升级,朱琳立刻停止调解,将双方都劝返回家。第二天朱琳又拿着证据单独找到王某谈话,最终经过一上午的劝解王某同意把土地交回组里。
本以为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但王某叔叔知道了此事后又闹到了村里,扬言如果收回土地就要报复张某。朱琳听闻后又再次来到村委会,发现王某叔叔原来是司法所刚刚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这就引起了朱琳的高度重视,立即对其进行劝解教育,通过朱琳的工作,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表示不会再找麻烦。随即他表示自己也有两件事需要司法所帮忙解决,一是他儿子有土地确权证,但实际没有耕种土地,能否帮助解决,朱琳当即与村委会协商将此事落实到位。二是他刑满释放后镇政府民政部门答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但已经过了一个月还没有给付,是否能帮助解决。考虑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朱琳立刻帮忙联系民政部门进行沟通,经了解此事已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并会在一周内打到其本人卡内。朱琳立即打电话将此事告知本人,他表示非常感谢,并保证今后一定会好好生活,尽快融入社会。由于朱琳同志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一起有可能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法懂法提本领。刚接触调解工作时,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欠缺,调解纠纷时明知当事人不占理,却没办法一针见血的指出对方存在的错误及相应的处罚规定,由于经验不足,使朱琳在调解中往往不敢说话,遇见当事人询问相关法律问题时往往捉襟见肘,存在一些为难情绪。在认识到自己的短板后,朱琳通过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通过阅读《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等杂志学习调解技巧。成功化解几起矛盾纠纷后,自己也有了一些成就感,便深深的爱上了这份职业。
“我没事的时候就爱翻一翻杂志,看看里面有没有没调解过的案例学习学习。”朱琳这样说,这种坚持钻研学习的精神是时时刻刻在为新的挑战做准备。在调解工作中,纠纷性质不同,处理手段复杂,涉及的法律也不同,包括家庭情感纠纷、经济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等,需要不断去学习新的法律,面对新的挑战,不断给自己充电。多年的调解工作让她积累很多的调解经验,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独有的调解方法,在调解中,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也让周边人学到法律知识,对她来说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虽然平凡,但通过她的努力,守住了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解千头万绪纠纷,还千家万户安宁。群众之事无小事,朱琳的心在群众上,情在百姓里。老百姓家的院子下不去脚,但她能走进去,烦心的事多难,她能听进去,真正做到急为百姓所急,忧为百姓所忧,百姓有求必应。在领导眼里,她是能独当一面、让人放心的调解员。在群众眼里,她是一个风雨无阻、风风火火的大忙人,晴天顶着大太阳、雨天走在泥泞中,只为解决老百姓的诉求。她以实际行动践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雷锋精神,她立足调解本职、无私奉献、艰苦拼搏、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朱琳作为万千人民调解工作者中的普通一员,在工作中她始终身体力行,恪尽职守,积极调处各类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平凡的岗位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真正成为“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的解忧人。